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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然人代开——真实业务降低税负
    2023-08-07 716

    一、自然人代开的概念

    通俗解释:

    (一)自然人与企业发生了真实的业务往来,但是自然人没有开具发票的能力,而企业需要发票入账抵扣自然人就需要通过去代开增值税发票的方式达成目的.
    (二)没有公司的自然人,在和企业发生业务后,企业要求个人提供发票,作为收款的凭证。个人想要获得发票只有去税务局进行代开发票出来给到公司,但是一般情况下,个人到税务代开都是按照劳务报酬20%的税率进行纳税,有时甚至更高,对于自然人税负压力太大。 而一些有政策的地区,自然人可以按照经营所得进行核定,办理临时税务登记,把个人当作一个个体户进行核定纳税,不需要成立和注销企业,可以做到以低税率代开发票出来,大大减少个人税收压力.

    法律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
    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代开发票。 禁止非法代开发票。

    1.1自然人代开解析说明(收入性质的区分)

    劳务报酬:

    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劳务活动而取得的所得。如无法自行判断,可携带相关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07号)第六条第(二)项规定: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经营所得:

    一般是指有稳定的机构场所、持续经营且不是独立的个人活动而取得的所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包括经营所得:
    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1.2自然人代开解析说明 (如何界定劳务报酬和经营所得?)

    引用了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司任宇处长的三个判定标准.

    即:是否有稳定的机构、是否是持续的活动以及是否单一个人活动。

    劳务报酬所得和个体生产经营所得的主要区别在于,第一、劳务报酬所得一般不必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与税务登记,而个体工商户必须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与税务登记;第二,劳务报酬所得一般为临时性的,个人所得税按次征收。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对于个人提供服务很难准确的划分其为何种所得,征纳双方对此各持己见,由此给企业带来未行使代扣代缴税款义务的风险。

    活劳动:是指物质资料的生产过程中劳动者的脑力和体力的消耗过程。活劳动是处于流动状态的人类劳动。

     

    相关政策、法律依据汇总

     

    二、自然人代开常见问题解析

    1、.自然人代开有哪些优势?

    (1)是自由职业者走自然人代开,不用注册公司而且最快当天就能出票;
    (2)是自然人代开基本不限制行业,行业广泛,可适用于诸多行业的开票需求;(如:商贸销售、咨询服务、工程服务、居间服务费、建筑材料、装卸服务、拆卸服务、研发服务费、项目推广服务等)
    (3)若按照经营所得核定个税,个税、增值税及附加税,综合税率比较低,大大降低了税费成本。也不会跟个人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

    2.自然人代开发票为什么可以核定?

    答:一般来说,核定征收是指由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情况,在正常生产经营条件下,对其生产的应税产品查实核定产量和销售额,然后依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征收税款的征收方式。个人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所得的时候,可以去税务局代开发票,代开出来的发票还可以按照核定征收纳税

     

    2.1自然人代开申请核定征收部分地方政策参考

    3. 自然人能去税务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答:可以 但是有行业限制!

    5.自然人去税务大厅代开发票,怎么避免支付单位没有履行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的风险?

    答: 有几种方式来规避。

    6.自然人去税务局代开有区域限制吗?

    答: 有两种解释。实务中,经常存在个人提供劳务,如:个人承包工程、个人提供装修修缮服务、个人提供咨询服务等,付款方要求开票时怎么申请开票?可以申请异地开票吗?可以申请在税收洼地开票吗?一系列的问题若处理不当,则面临着偷逃税甚至虚开的风险,下面将从相关法律的规定和实务操作进行分析。

    法律法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2017年11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1号)第二十二条 增值税纳税地点:
    (三)非固定业户:非固定业户应当向应税行为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属于固定业户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属于非固定业户的,应当向应税行为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个人提供劳务,此处的个人属于固定业户还是非固定业户,无具体的规定,个人在不同的省市提供劳务,应当属于非固定业户,若个人在跨区县提供建筑劳务,是否属于固定业户呢,实务中争议较大,根据税务稽查案例的情况分析,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固定业户的概率较大。因此非固定业户应当向应税行为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申请异地开票的风险较高。��综上所述自然人代开发票应该在货物销售地、劳务发生地、业务发生地、工程施工地,不得随意找个地方就开具,否则属于无效凭证。


    实务操作解释

    在实务操作中很多人运用操作办理临时税务登记证 来确定业务的主管税务机关 从而来规避代开的区域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
    税务机关根据有利于税收管控和方便纳税的原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委托有关单位和人员代征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并发给委托代征证书,受托单位和人员按照代征证书的要求,以税务机关的名义依法征收税款,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受托单位和人员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未提供完整、准确的纳税资料,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或者应纳税额。因此,从事生产、经营的自然人办理了临时税务登记,应当按照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自然人从事经营一般无法提供完整、准确的纳税资料,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在去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基本都会被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代开货物运输除外)。而各地对此的规定却略有差异,所以办理临时税务登记的自然人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应当按照各地的具体规定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非固定业户应当向应税行为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在实物操作中,自然人在主管税务机关上很难甄别归属权问题,应税行为发生地时(除建筑服务外)很难追踪判定。
    临时税务登记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8号《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第二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应办而未办营业执照,但发生纳税义务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办理临时税务登记.”
    税法上应税行为:指有偿提供应税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使用权、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直白地来说就是做了一些在税法上面规定的需要进行纳税的行为如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

    4.自然人代开操作流程是什么样的?

     

    三、自然人代开使用注意事项

     

    注意一:发票真实性及发票样版

    发票都是属于税务开具的,真实性可以得到保证,票据出来后就会出具完税证明,发票都是联网的,在电子税务局就可以查到。大部分情况下,提供对应的代开人信息以及接票方信息即可进行代开发票。

    注意二: 关于业务相关要求

    真实性:

    所有自然人代开需要您能够独立提供开票业务相匹配的资金流、合同流、物流,请务必保证四流保持一致,与实际业务一致真实且合理

    合理性:

    所有业务,都需要结合实际业务来,与对方公司经营范围要匹配,符合商业实质、符合逻辑,与实际业务一致真实且合理

    注意三:涉税风险提醒

    自然人去税务大厅代开的增值税发票,也有可能存在虚开发票现象!只要是没有真实业务、虚拟业务而去代开的发票,一律属于虚开现象,照样要追究申请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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